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郭玲)“考察幫教結束不是終點,而是你人生的全新開篇。愿你銘記過往教訓,珍視這份重啟的契機,帶著勇氣與希望,奔赴屬于自己的嶄新旅程!”10月29日,在涉案未成年人考察幫教結束期滿時,岳陽樓區(qū)人民檢察院檢察官說道。
2025年3月31日,周某(17歲,男)因涉及相關案件,一度面臨法律的懲戒,承辦檢察官審查案卷后,根據(jù)犯罪事實、全面審查證據(jù)、評估人身危險性與社會危害性,并綜合幫教條件與可挽救性,4月30日,岳陽樓區(qū)人民檢察院對其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,并確定了六個月的考驗期。
在六個月的考驗期內(nèi),岳陽樓區(qū)人民檢察院組建了由“檢察官主導+司法社工全程跟進+家庭共同參與”的幫教考察小組,通過前期體系化介入、中期系統(tǒng)化推進、后期社會化銜接、期滿跟蹤回訪長效化鞏固的方式開展此次幫教行動。

談話了解周某的成長環(huán)境和思想狀態(tài)。
通過案例警示、心理疏導、家庭訪談等方式開展針對性“幫教”,幫周某掌控自身情緒、修復家庭關系。
組織周某參加高考護考志愿服務、幼兒園性教育授課助教、職業(yè)體驗等系列實踐活動,培育其社會責任意識與集體觀念。
經(jīng)過對周某及其父母的19次系統(tǒng)幫教活動,讓周某逐步實現(xiàn)認知轉變、行為矯治與社會融入。

“在幫教期內(nèi),每一堂課、每一個活動都讓我印象深刻、收獲滿滿,我也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。經(jīng)過這件事情,讓我明白了不能做與法律相抵觸的事情,以后要做一個對社會有貢獻的人!”周某在幫教期滿后說道。
“感謝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,給了孩子重返社會的寶貴機會;也多虧社工老師們的悉心教育和幫扶,讓孩子真正認清了自己、找回了方向!” 周某家長手捧錦旗送到檢察官手中,言語間滿是激動與感激。
岳陽樓區(qū)人民檢察院將持續(xù)貫徹落實涉罪未成年人“教育、感化、挽救”方針,聯(lián)合更多社會力量,加大對涉罪未成年人的幫教力度,更加全面、細致地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,推動幫教工作向科學化、精準化、實質(zhì)化邁進。
責編:陶江云
一審:陶江云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









